在贺州交通肇事逃逸只会让你承担更严重的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小编在此要提醒广大市民,
发生交通事故后,
请及时报警,切勿逃逸,
你是绝对逃不过
交警蜀黍的法眼的!
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两个案例,
让大家看一看交通逃逸后是怎么样的!
交通逃逸后,交警半小时锁定嫌疑车辆12月1日晚21时20分,贺州交警支队高管一(二)大队接到报警,一大货车司机称在汕昆高速木冲隧道内(贺州往钟山方向),有辆小货车在隧道内变更车道时刮碰了他的左前车灯部位后直接驶离,因事发突然,所以没来得及看清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
事故现场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刻给车主打电话先简单了解事故情况,了解到事故中无人员受伤,考虑到车辆长时间停留在隧道内容易发生二次事故,便引导司机自行拍照固定证据,把车先开到钟山收费站出口等候交警处理。
随后交警蜀黍连夜赶到钟山收费站仔细勘察了车辆被碰撞的痕迹及向司机详细了解当时的情况后,判断肇事车有逃逸的嫌疑,立即展开分析调查,半小时就锁定了嫌疑车辆。
民警当即给小货车司机打电话,
让他2日上午开车到
交警支队进行碰撞痕迹比对,
经详细判断分析碰撞痕迹后,
最终确定桂该车(桂JD***8号)
蓝色小货车即为昨晚的肇事车辆。
肇事车辆
据交警询问小货车司机了解到他当时没有意识到发生了碰撞,只是以为车辆爆胎失去控制导致碰撞到隧道壁,因为明白在隧道内停车很危险,所以就在控制住车辆后以缓慢的速度向前行驶了一公里左右,到了隧道一处有内凹、道路稍宽的停车带处才停车检查车辆,但下车检查发现车子没有爆胎,又因为自己向前行驶的距离较远,所以没看到后面有车辆,就没意识到自己的车碰撞到别的车辆,之后就开车离开了。
在询问的过程中民警仔细鉴别当事人陈述案情经过时的表露出来的神情及陈述案情的情节,最终确定了当事人所述属实,鉴于肇事司机诚恳认错和认罚的态度,当即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
案发起至案件侦破结束处理完毕,
只用了短短的12个小时,
为受损方及时的挽回了经济损失,
高速交警的办案效率
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好评。
20分钟速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年12月4日17时许,二大队大宁中队辖区发生一起肇事逃逸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中队民警迅速行动,仅用20分钟就成功侦破案件,及时挽回群众的财产损失。
当日17时20分,二大队大宁中队值班室接到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称,在国道线黄月湾往黄洞方向路段,有一辆小型轿车碰撞了一辆面包车,面包车逃逸,请出警处理。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钟武任迅速赶赴现场处置。
到达现场后民警通过向报警人了解具体情况,原来是逃逸的小型轿车超车时碰刮了其车辆,往广东连山方向逃逸,报警人模糊的记得是广东车牌还有几个数字。
凭着工作的经验的直觉,
逃逸事故的车辆信息不完整,
很有可能是过境车辆,
如果不及时查获逃逸车辆,
将会给事故当事人
理赔带来极大的困难。
于是民警带领
中队两名协警果断出击,
巡逻查找可疑车辆。
果不其然在巡逻至大宁镇唐屋路段时,发现了一辆车牌尾数是的小型轿车快速与警车会车,呼啸而过。可疑目标出现了,民警果断通过喊话器示意车辆靠边停车,嫌疑车辆非但不停车还加速往前行驶,民警通过设卡拦截终于把车辆截停。
民警通过现场勘查发现嫌疑车辆前保险杠有明显的刮痕,但是此时肇事司机还矢口否认,表示不知情。为了让肇事司机心服口服,民警进一步调查取证,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肇事司机彭某(广东省连山县人)最终承认了逃逸的事实。
为了逃避追究法律责任,
企图拿钱行贿办案人员,
被办案人员断然拒绝,
在其履行了赔偿义务后,
民警依法对肇事司机
进行了行政处罚和教育,
依法暂扣其驾驶证。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该案从出警到案件告破仅20分钟,我大队民警迅速出警、缜密排查,有效追击,在最快的时间内抓获了肇事嫌疑人,迅速侦破了此起肇事逃逸案件,并将违法嫌疑人绳之以法,彰显了公安机关惩治违法行为的决心,有力确保了辖区的社会安全、稳定、和谐。
交警蜀黍们在逃逸发生后,
雷霆出击,
迅速侦破肇事逃逸案件,
在为交警蜀黍们点zan的同时,
再次提醒广大市民,
驾驶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该立即停车保护好现场,协助救助伤者,为了你和他人的权益,切勿选择逃逸,否则会承担更严重的法律责任。
来源:广西贺州交警,版权归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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