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绿化树木都敢砍,贺州这两人摊上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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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路边最常见的是什么?
络绎不绝的行人?
还是来来往往的车辆?
都不是!
而是绿化草木!
虽然它们在
我们看来并不起眼
但绿化贺州却全得靠它们
因此,这每一棵树都是被
园林工人们
细心呵护长大的“孩子”
但在上个周末
却接连发生两起
私自砍伐城市绿化树的事件
……
一
7月11日22时许
贺州市城市管理局接到投诉,称城区建安街有人砍伐行道树。
接到投诉后
贺州市城市管理局
城管执法人员、园林工作人员
立即赶赴现场
但当城管人们到达现场时
好好的行道树
已经被砍“伤”了
经调查
建安街某店铺在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砍伐店门前2棵行道树的树枝。该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城市内种植的树木,不论其是否享有所有权,均不得擅自砍伐或者移植。因建设或者其他活动确需砍伐或者移植的,必须报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
7月12日20时许
贺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在巡查中发现,城区建设中路有人砍伐行道树。
怎么又有人砍树?
不管如何
有砍必有罚
贺州市城市管理局
将依法严惩
任何破坏行道树的人
园林工作人员巡查发现后
立即制止了砍伐行为
并通知城管执法人员
赶赴现场处置
经调查
建设中路某店铺在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砍伐店门前2棵行道树的树枝。该行为违法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城市内种植的树木,不论其是否享有所有权,均不得擅自砍伐或者移植。因建设或者其他活动确需砍伐或者移植的,必须报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目前
两起案件正在依法处理中
贺州市城市管理局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
切勿因一己之私
破坏城市绿化树木哟
不然你会在第一时间
看到我们城管蓝和园林工人
温馨提示:城区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城市内种植的树木(不论其是否享有所有权),因建设或者其他活动确需砍伐或者移植的,必须报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内容来源:贺州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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