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绿化树木都敢砍,贺州这两人摊上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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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路边最常见的是什么?

络绎不绝的行人?

还是来来往往的车辆?

都不是!

而是绿化草木!

虽然它们在

我们看来并不起眼

但绿化贺州却全得靠它们

因此,这每一棵树都是被

园林工人们

细心呵护长大的“孩子”

但在上个周末

却接连发生两起

私自砍伐城市绿化树的事件

……

7月11日22时许

贺州市城市管理局接到投诉,称城区建安街有人砍伐行道树。

接到投诉后

贺州市城市管理局

城管执法人员、园林工作人员

立即赶赴现场

但当城管人们到达现场时

好好的行道树

已经被砍“伤”了

经调查

建安街某店铺在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砍伐店门前2棵行道树的树枝。该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城市内种植的树木,不论其是否享有所有权,均不得擅自砍伐或者移植。因建设或者其他活动确需砍伐或者移植的,必须报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7月12日20时许

贺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在巡查中发现,城区建设中路有人砍伐行道树。

怎么又有人砍树?

不管如何

有砍必有罚

贺州市城市管理局

将依法严惩

任何破坏行道树的人

园林工作人员巡查发现后

立即制止了砍伐行为

并通知城管执法人员

赶赴现场处置

经调查

建设中路某店铺在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砍伐店门前2棵行道树的树枝。该行为违法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城市内种植的树木,不论其是否享有所有权,均不得擅自砍伐或者移植。因建设或者其他活动确需砍伐或者移植的,必须报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目前

两起案件正在依法处理中

贺州市城市管理局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

切勿因一己之私

破坏城市绿化树木哟

不然你会在第一时间

看到我们城管蓝和园林工人

温馨提示:城区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城市内种植的树木(不论其是否享有所有权),因建设或者其他活动确需砍伐或者移植的,必须报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内容来源:贺州市城市管理局

■免责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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