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教育局发布中小学幼儿园开学通知
关于做好年秋季学期
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科局,市直各院校(幼儿园):年秋季学期即将开学,为做好开学各项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年秋季学期起止时间年8月28—29日为秋季学期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报名注册时间,8月30日正式上课。本学期结束时间为年1月21日,共21周,1月22日正式放假。请各县(区)教科局、各学校严格遵照执行,合理安排好本学期各项工作。二、从严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一)严格落实开学要求。一要落实不得提前开学要求。各县(区)各学校不得擅自安排提前开学,不得组织学生提前返校。二要做好学生居家防疫健康指导。各县(区)、各学校要安排班主任、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通过网络做好学生的居家防疫健康指导和心理咨询辅导。要与家长建立直接联系,提醒家长做好孩子的管理,非必要不外出,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教育局8月3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暑期疫情防控及年秋季学期开学相关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原则上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教职员工、学生要在秋季学期开学前14天返贺,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建议所有出桂返贺教职员工、学生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确保不带病不带隐患返回校园。三要严禁组织集体活动。正式开学前,各县(区)各学校不得组织开展集体教学活动,不得组织师生参加聚集性活动。四要加强中职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各中职院校要对本校学生假期实习加强统筹管理和风险防控,要加强与实习学生的沟通联络、常规管理和预防教育,掌握学生实习动态。(二)严格落实开学后日常防控措施。一要加强校园出入管理。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执行入校体温检测制度,统一进出通道,预留应急通道,加强进校人员管理,严格登记来访人员。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要实行全封闭管理,不得向任何机构提供场所举办活动。二要加强师生校内管理。要全覆盖地做好返校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和健康保护。严格落实学生晨午检制度,每天两次了解学生身体状况,做好体温、体征监测。一旦发现体温异常、有传染病可疑症状的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疾控部门和教育部门,医院诊断治疗。对缺勤教师和缺课学生,要做好登记和缺勤缺课原因追踪记录,发现疑似病例要及时报告疾控部门和教育部门。三要深入开展健康教育。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工作,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主要症状、传播途径、基本防控知识、消毒隔离等基本防控措施,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四要迅速科学处置校园突发疫情。如学校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要按照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防控方案,及时报告并果断处置。对重点人员所在班级教室、宿舍、办公室以及其他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迅速消除感染风险。五要加强值班值守。县(区)教科局、各学校要加强值班值守,按规定及时报送疫情防控信息。三、扎实做好开学各项工作(一)提前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各县(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本着“按时、安全、有序、规范”的原则,组织教职工提前回校,扎实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开展政治学习、业务培训,细化各学科课程标准要求,提前备好两周以上的课。(二)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各县(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以新学期开学为契机,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国家、自治区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精神,提高教职工思想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促进各类教育科学发展。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以升旗仪式、开学典礼等形式,通过整合课程教学、学校管理、社会实践、文化融入、家校协同等多样化育人途径,上好开学第一课。要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年修订)》和劳动教育课时及实践要求,加强学生养成教育和劳动教育,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劳动习惯和积极劳动态度。(三)加强安全卫生管理。各校要在开学之际,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橱窗、召开主题班会、印发安全教育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强上下学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火、防电、防踩踏、防传染病、防艾滋病、防毒品等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要加强法制和纪律教育,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遏制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的发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重点排查整改容易引起群死群伤事故的教室、功能室、宿舍、食堂、围墙、饮用水源、道路通道、各种电器线路、体育器材等设施和各楼层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接送师生上下学的车辆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坚决防止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安全的管理,严格食品采购进货渠道,严格索证、索票、登记制度,严格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餐具消毒制度等;校内设有小卖部的学校,要抓好食品安全检查,严禁“三无”食品、过期食品进校园;有自备水源二次供水的学校,开学前要做好水质化验等工作,检测合格后方可向学生供水。(四)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各县(区)、各中小学要做到“两严格两规范”:一是严格落实国家课程计划。做到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组织开展好大课间活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二是严格控制班额。凡年级平均班额已达55人的,学生只出不进。各学校接收转学学生须经主管教育部门审批同意,不得擅自接收转学学生;三是实行均衡分班。各学校要按照“学生均衡编班、教师均衡搭配、先学生编班后配教师”原则,对起始年级、中途重新分班年级进行均衡编班,均衡搭配教师,随机确定教学班级,禁止由班主任选择任课教师的不良做法。义务教育禁止举办重点学校、重点班,禁止未经自治区批准开设各种名义的实验班、特长班;四是规范教科书和教辅材料征订工作。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公布的教学用书和教辅材料目录征订,严禁征订或推荐目录以外的教学用书和教辅材料;五是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收费管理,坚持收费政策、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张榜公示制度,坚决制止乱收费和违规代收费。同时,各县(区)教科局要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务必在开学前将本学期营养餐补助资金和公用经费等,足额、按时核拨到各学校。四、深入实施精准控辍保学工作各县(区)、各义务教育学校务必做好“八个要”:一要针对本地、本校学生辍学原因,按照“一县一策”“一校一策”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将控辍保学工作作为开学工作重点,要落实“控辍保学”工作“双线四包”机制,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二要开展大劝返,督促失学辍学儿童返校复学。各校要组织开展好“控辍保学月”活动和控辍保学专项行动,从8月30日起,建立本学期未回校学生花名册和劝学工作台帐,加大学生劝返工作力度。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组织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司法、市场监管、扶贫、团委、妇联、残联等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干部、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等组成工作组,进村入户开展大劝返活动,重点督促失学辍学儿童返校复学,确保建档立卡脱贫户适龄儿童少年除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不失学辍学。在大劝返活动中,对无正当理由不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要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司法部门要依法发放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要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对农村、边远、贫困、民族等重点地区,初中等重点学段,以及流动留守儿童、家庭经济贫困儿童、残疾儿童等重点群体的监控,切实做好残疾儿童就学、留守儿童关爱教育等工作。四要加快项目建设。建设好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等教学生活设施,为学生创建良好的校园学习生活环境。五要大力提高农村学校教育质量。要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课程,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打造高效课堂;大力加强实验教学,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要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家庭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六要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学校文化生活,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学校吸引力。七要建立健全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习成绩,避免因厌学而辍学。八要严格落实建档立卡脱贫户学生教育扶贫政策。各县(区)教科局和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和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学生资助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规范〔〕8号)精神,对建档立卡脱贫户学生按政策规定免除在园幼儿保教费和免除普通高中学杂费。五、认真落实教育重点工作(一)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重视和加强教学管理,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完善招生考试制度,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提升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健全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加强学校标准建设,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二)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双减”工作。各县(区)、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认真落实“五项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的通知》(桂教基教〔〕56号)和《贺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贺州市中小学落实“五项管理”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工作要求,坚决禁止学校或教师组织、要求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外各种补习班、辅导班。要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各县(区)不得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要完善培训机构课程内容、培训质量、师资条件、教学时间等监管制度,做好常态监管,严肃查处无证无照办学、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超范围培训、超纲教学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培训机构占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学校要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做好人员调配、服务内容安排、经费保障、安全管理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今年秋季学期开学后立即启动课后服务,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三)继续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促进学区内教学资源共享共建,实现学区内统一进行资源配置、师资调配、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学校招生、质量评价的“六统一”。要认真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启动实施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科学合理布置各学科家庭作业,切实减轻中小学生及家长负担。(四)狠抓落实,努力完成年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目标任务。各县(区)、各学校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除普通高中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年)》(桂教基教〔〕87号)、《关于通报年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进展情况的函》(桂教督委办〔〕30号)和《贺州市消除普通高中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年)》(贺教学教〔〕29号)要求,坚持优先保障、重点突破、统筹推进原则,进一步落实政府办学责任,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强化资金统筹,通过实施普通高中突破发展工程等项目,扩大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合理配置普通高中教育师资,规范普通高中办学行为等措施,统筹考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禁止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对已经达到班额上限的年级、班级,一律不得接收转学学生,坚决遏制借转学变相择校的行为,防止人为造成“大班额”。确保全市所有普通高中高一起始年级一律不得出现66人及以上的超大班额,严格控制56人及以上的大班额。(五)狠抓中小学校常规管理,进一步提升基础教育质量。每所学校每个学期要从行政管理、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安全卫生管理、校园管理、财务及资产管理等七项常规管理内容中查找、选择至少1个相对薄弱的方面进行整改,制定方案,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从而提高学校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六、相关工作要求(一)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区)教科局要加大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尤其是要加大对村完小及教学点开学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各学校要针对开学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各责任督学要严格履行督导责任,开展好“经常性督导事项”的督导活动,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贺州市教育局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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