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要闻向宪法宣誓贺州公安用法律之
贺州警方 12月4日,是中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所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
今天,在我国第一个宪法日到来之际,公安民警畅谈宪法与公安机关执法行为间“不可不说的关系”。
1一名派出所的老民警说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就是贯彻和落实依宪治国的理念。国家提出“依宪治国”,建设“法治体系”,要具体落实到公安机关工作上,诸如完善主办侦查员办案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等,都将对执法实践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2一名法制民警说
年9月,公安部出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办法》,在全国各级公安机关推行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对这项考试,公安法制部门既要牵头组织,又要带头参与。在实际工作中,不仅要‘高分’,还要‘高能’。年,公安部印发《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任务和阶段目标》,提出了包括加强对执法办案进行法制审核、完善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在内的8大方面43项具体任务。这些目标和任务,都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总目标息息相关,与‘依宪治国’的总要求环环相扣,作为法制民警,我能够参与其中,倍感重任在肩、责无旁贷。
3市公安局叶警官说
设立宪法日,有利于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公安机关作为执法机关,执法行为的一言一行对社会有示范作用,“公安民警要通过规范的执法活动,引领全社会遵守宪法,践行宪法精神,推动全社会学习宪法,实践宪法的浓厚氛围,提升全民的宪法意识,宪法精神。公安民警在执法工作中,要树立好规则意识,权限意识,自觉监督意识,把宪法精神贯彻于人民警察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和各个领域。“
12月4日,市局组织刑侦、经侦、治安、禁毒、交警、出入境、网安、户政等部门民警在灵峰广场集中开展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向过往群众宣传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为群众答疑解惑、提供便民服务,吸引了众多路人前来咨询和索要宣传资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伟章到现场查看了各展位的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并用手机扫描了贺州警方哪家白癜风医院治疗好北京最好白癜风医院介绍转载请注明:http://www.hezhouzx.com/hzsxs/31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