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国家传来大消息户口在农村的贺州人
小圈说,十年前农村户口没人稀罕,现如今却变成了“无价的宝贝”,花钱都买不到。今天小圈就来和大家说说,农村户口有多值钱~
央视财经和人民日报相继发文↓
国家已经释放出了重要信号
户口在农村的人身价要暴涨了
10月31日
一部关乎6亿人的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
被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初审
草案带来哪些利好?
农民收入将增加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拟入法草案对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作了吸纳,从立法的角度上进行了明确。
所谓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就是所有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农民拥有土地的承包权。后来,随着进城务工的农民把承包土地出租、转让给其他人。
受让人不拥有承包权,而是一种经营权。这样,就有了三种权利,即归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归原农户的承包权,以及归实际经营者的经营权。
为了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国家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
草案规定,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流转中分为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同时明确了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的权能。
为加强对土地承包权的保护,草案规定,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后,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承包方的土地承包权不变。
实行“三权分置”后,土地可以作为要素要流动起来,集中在农村能人手里,搞现代农业和规模经营。这样,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就有了基础,农民收入增加就有了新的制度保证。
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这次的修正案草案确定,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并明确规定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30年。
为进一步规范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适当调整,草案划定了红线:
必须坚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不得打乱重分的原则;
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草案还规定,承包方可以用承包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第三方通过流转取得的土地经营权,经承包方或其委托代理人书面同意,可以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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