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新闻丨一孩子自愿辍学当地政府把家长
11月22日,钟山法院城厢人民法庭法官来到钟山镇某村杨某群家,巡回开庭审理钟山镇人民政府与杨某群监护人责任纠纷一案。
庭审现场△
杨某群的女儿杨某梅因沉溺于手机产生了厌学情绪导致辍学,其父亲杨某群被当地政府起诉至法院。经审判员了解,杨某群愿意送女儿入学,但是杨某梅厌学情绪较重,学校、老师、政府工作人员、家长多次与其谈话都没有效果,杨某梅执意辍学。
为了保证杨某梅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庭审中,法官耐心引导,杨某梅逐渐认识到了辍学的错误,表示将及时返校继续完成学业,最终该案双方达成调解,由被告杨某群在指定期限内送杨某梅入学。
看到这估计会有家长提出疑问:
为什么明明是孩子不愿去上学
父母顺从孩子意愿
反而是违法行为呢?
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未成年人有依法接受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权利。
1接受李佳的爱人吕某某请托为其疏通关系帮助李佳取保候审及加快诉讼程序,非法收受李佳及吕某某的现金共计50万元。肖翔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河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综合执法大队原中队长黄远勇充当非法竹筏漂流“保护伞”问题。年至年,黄远勇利用工作便利,以“河道清污费”名义向从事非法竹筏漂流老板收取保护费共计1.2万元,充当非法竹筏漂流“保护伞”,致使全县在整治遇龙河旅游秩序为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农民工创业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11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民工创业就业扶持工作,鼓励农民工创业并带动就业,决定在全市开展农民工创业就业补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会议要求,一是统一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懂读透全区年脱贫攻坚业务培训会相关知识,全面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二是找准问题,正视问题,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三是深入剖析原因,对标对表,按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四是转变作风,压实责任,聚焦重点,精准发力,确保实效。五是补齐短板,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产业,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建立健全扶贫脱贫长效机制执法检查组先后到铺门镇福塔村供港蔬菜基地、铺门中学等进行实地检查。通过实地察看、走访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上述单位的食品追溯体系、食品安全制度制定、原材料源头控制、生产经营关键环节控制等方面的安全保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详细了解在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铺门镇中学检查时,于枝周要求:第一,各学校一定要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加强对食堂管理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切实落实好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一定要确保食品无变质变味,让广大师生吃得放心,吃得满意。第二,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要聚焦群众反应强烈的学校周边食品摊点、餐饮具消毒等重点问题,切实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监管措施,加大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不让未成年孩子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将会受到什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按规定送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城市由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机构,农村由乡级人民政府,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拒不送其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的,可视具体情况处以罚款,并采取其他措施使其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
看到这里小伙伴们都明白了吗?
不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不送未成年人读书
这些都是违法行为!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
想让孩子有个灿烂的明天
读书就是唯一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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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贺州普法
编辑丨青年社
审核丨罗源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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