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公安局特警特种作战和防护装备采购竞
贺州市公安局特警特种作战和防护装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贺州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贺州市公安局特警特种作战和防护装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贺州市公安局特警特种作战和防护装备采购
2、项目编号:HZZC-C1--GXJS
二、采购内容
贺州市公安局特警特种作战和防护装备采购,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三、采购预算金额
本项目共一个标包,采购预算为:壹佰陆拾叁万元整(¥.00)。本项目以预算金额为最高限价。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或登记(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或登记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生产或经营本次磋商采购货物的合格供应商。
2、近三年内(本项目采购截止期前)磋商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评标阶段本代理机构查询“信用中国”网站(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六、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2、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费必须于年3月17日上午09时00分前到达开标现场缴纳,否则视为未成功报名,不得参与项目磋商。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工本费元,售后不退。
七、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00)。
供应商应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内将磋商保证金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贺州市分行营业部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供应商应于年3月17日上午09时00分,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地点,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九、磋商时间和地点:
年3月17日上午09时00分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另行通知。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城投集团四楼),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及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及磋商保证金缴款凭据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帐户基本信息复印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一、联系事项:
1、监督单位:贺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2、采购单位:贺州市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联系彭警官,-联系人联系陈工,-
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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